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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与行政拘留

环境保护与行政拘留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2-25 05:54:49 已帮助260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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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法规、方针、政策和法令,结合设计文件和工程实际,及时提出有关环保设计,按批准的文件组织实施。


2、钻孔桩泥浆集中设置泥浆池、沉淀池,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水中桩的泥浆通过泥浆船和泥浆泵输送到岸上泥浆池沉淀,严禁直接排放到水中。


3、施工废水、生活废水、生活垃圾等采用沉淀池、化粪池等方式处理,清洗集料或含有油污的废水采用集油池的方式处理,不得将污染水源灌及耕地。施工地点要防治噪音污染。施工便道要经常洒水,防止车通过时尘土飞扬。


4、施工中注意自然和生态,打井取水要持许可证并报有关管理部门备案,拆建工程要恢复原貌,不随便拆堵水利设施,保护好河渠,不污染水源。


5、加强施工防火管理,增强全员防火意识,保护环境。


制定质量和环境的技术保障措施是很有必要的,质量问题是不允许存在的,但是环境问题也是不允许发生了。两者兼得事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考虑的。不能因建设工程而破坏环境,修复已经破坏了的环境的成本也是非常高的,因此,大家在建设过程中一定要确保工程质量和环境保护两个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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