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后的
房屋赠与合同一般不能撤销,但如果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
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
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
扶养义务而不履;(三)不履行
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