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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宅基地所需提交材料

1、属于原地翻建


(1)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2)原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3)规划部门选址意见书;


(4)村民翻建住宅用地审报表。


2、属于异地新建


(1)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2)原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3)外地迁入户,须提供原籍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宅基地证明;多子女户,有子女到婚龄,确需分居另行建房的,需提供双方签定的分户协议;集体搬迁的,须提供拆迁部门出具的拆迁证明。


(4)规划部门选址意见书;


(5)村民翻建住宅用地审报表。


3、属于农用地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集镇规划的,先提供材料和图件资料送县(市)国土资源局逐级上报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后,方可按以上第二点提供材料。


了解过后大家就知道,这种建房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申请出特别的简单,申请人、申请事项甚至是申请宅基地的事实和理由自己完全有能力写好的,在语言组织上也没大家想的那么困难,一般只要符合实际情况的话村委会都会批准的。




最新修订: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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