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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刑事管立案管辖

公安刑事管立案管辖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2-25 16:03:28 已帮助15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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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刑事立案程序和规定
如果被害人发现自己被犯罪分子侵害的话,可以到公安机关报警,申请刑事立案,将自己被侵害的事实及搜集到的相关证据口头或书面陈述给公安人员,公安机关应当受理案件并向报警人出具受理案件回执,公安受理案件后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被侵害人,被害人对公安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话,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也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申诉),检察机关应当受理并作出是否不同意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如果检察机关作出同意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应当出具书面意见,被害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也可以直接到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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