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强制措施专题 > 错误羁押赔偿

错误羁押赔偿

如果被错误拘留或者逮捕,可以要求国家赔偿,而且这种赔偿刑事司法赔偿。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①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②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④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⑤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根据本条规定,我国刑事赔偿范围中侵犯人身权的赔偿限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
最新修订:2024-02-2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