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几个同事2015年和公司签订合同,当时公司拿出来的是另一家劳务公司的合同,说我们只能跟劳务公司签订合同,但不会损害我们任何利益,所以我们当场就签了这份合同。 可是现在公司要对我们集体降薪,愿意接受的就重签一份新合同继续工作,不同意的就算自动离职。我们都不接受。公司说没跟我们签订任何协议,我们现在手上的
劳动合同是跟劳务公司签的,所以公司随时可以把我们退给劳务公司,也不会给我们补偿。 请问
律师,现在我们该怎么办?郑小姐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首先,郑小姐所在公司与劳务公司之间是
劳务派遣关系,根据《
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而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劳动报酬、劳务派遣期限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等。此外,郑小姐有权知悉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通过该劳务派遣协议来确定具体劳动报酬、劳务派遣期限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其次,郑小姐所在公司所提出的相关退回理由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因此郑小姐有权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该公司执意要求退工,应当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