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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损害大于利益以利益为准

不当得利之债的基本内容便是受损人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1、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 2、恶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 3、第三人的返还义务。 不当得利受领人将其所受领的标的物无偿让与第三人,则于受领人因此免除返还义务的限度内,第三人对受损失者负返还责任,这就是不当得利制度下第三人的返还义务。
最新修订: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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