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报警,等待交警部门对事故展开调查,待其认定逃逸方负全责后获取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确定责任和后续索赔的重要凭证。
(二)若肇事车辆有交强险,向保险公司申请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
(三)若损失超出交强险限额或车辆未投保交强险,先尝试与逃逸方及其家属协商赔偿事宜并达成赔偿协议。
(四)协商不成,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票据、财产损失证明等证据,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逃逸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若法院判决生效后逃逸方不履行,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