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经营同类营业,非法获利十万元以上应予立案追诉,会面临刑事处罚。
法律解析: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侵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就达到了司法实践中的立案标准。达到该标准,将依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数额特别巨大,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一法律规定旨在维护国有公司、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和合法权益。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者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