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所在省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3、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5、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
6、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二)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有三点:
(1)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
(2)当事人双方是否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3)双方都是外国人的,当事人还需提供本国法律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有效的条文,以保证我国婚姻登记的有效性。
(三)登记。
经登记机关审查合格,准予登记,并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申请人应向婚姻管理登记机关交纳婚姻证书工本费和登记手续费。所需翻译费用由本人自付。
其实不管是哪一个省份,涉及到涉外婚姻的登记的情况下还是要参考我国的婚姻法来处理的。当然,涉外婚姻想要登记结婚也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但是在办理结婚证的时候,外国人主要是需要持有我国境内的护照,国籍证,而且需要有外交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