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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重婚罪因素的


  (一)重婚罪立案情形

有下列情形的应予立案,

1、本人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

2、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二)重婚罪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1958.1.27)

重婚是有配偶的人再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有配偶的人和第三者如已举行结婚仪式,这固然足以构成重婚,即使没有举行结婚仪式,而两人确是以夫妻关系同居的,也足以构成重婚。

例如两人相互间是以夫妻身份相对待,对外也以夫妻自居的,即应认为是重婚。如果现在还有有配偶的人而娶“妾”,当然也应认为是重婚。

毕竟原告属于受害的一方,可在诉讼中说明诉求、理由,增加精神赔偿。一般来说,私生子这项行为并不算是重婚犯罪,否则还可增加刑罚。只有同居或事实婚姻才属于重婚罪,关于私生子能否算作事实婚姻的证据,具体可在律师365直接咨询。


最新修订: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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