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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植物人伤残鉴定时间

故意伤害案件中公安机关应当在伤后就进行伤情鉴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通过阅读上述文章,我们大致了解了故意伤害伤残的评定标准后,应当学会清晰了解什么能确认为故意伤害的情形。一旦自身发生了相关的伤害,应及时对伤情性质进行确认,同时进行故意伤害伤情鉴定时间的判断,并在规定时间内去医院进行判断,更好地保护自己,确保人身权益不受侵害。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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