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民法典,精神损害赔偿请求范围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侵害自然人的人身权益,导致严重精神损害。这里的人身权益包括生命、健康、身体、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婚姻自主等人格权,以及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等一般人格权。我曾遇到过一个案例,有人的肖像被恶意丑化用于商业宣传,这就严重侵害了肖像权,受害者遭受了极大的精神痛苦。
2.二是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侵害与自然人有直接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品,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像遗照、骨灰、定情信物这类有特殊情感价值的物品就属于此类。比如有人不小心损毁了别人珍藏多年的家族老照片,这对照片主人来说可能是巨大的精神打击。
3.要注意的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而且,只有损害结果达到严重程度,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