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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做事一人摔伤责任该由谁承担

卢** 天津-宁河区 人身侵权咨询 2026.02.04 01:04:22 419人阅读

合伙做事一人摔伤责任该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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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伙做事一人摔伤,通常全体合伙人分担责任。这是因为个人合伙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其他合伙人作为合伙经营受益人,给予伤者补偿符合公平原则与合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特征。
2.但如果摔伤是受伤者自身重大过错导致,其需承担主要责任;若因第三人侵权致伤,则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3.对于责任承担,可先由合伙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责任分担比例。
建议合伙人在合伙前签订详细协议,明确责任分担规则。在发生事故后,及时固定证据,以便在协商或诉讼中维护自身权益。

2026-02-04 07:0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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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通常情况下,合伙做事一人摔伤,全体合伙人需分担责任。因为个人合伙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大家共享利益、共担风险,其他合伙人作为合伙经营受益人,给予伤者适当经济补偿符合公平原则。
(2)若摔伤是受伤合伙人自身重大过错造成,其自身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这意味着在判定责任时,需考量受伤者自身行为对事故发生的影响程度。
(3)若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合伙人受伤,那么第三人要承担侵权责任。
(4)责任承担问题可先由合伙人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判定责任分担比例。

提醒:
合伙做事摔伤责任判定较复杂,不同情况责任划分不同。建议遇到此类情况及时咨询,以明确自身责任和权益。

2026-02-04 05:25: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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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合伙人在合伙做事时摔伤,其他合伙人作为合伙经营受益人,通常应分担责任,给予伤者适当经济补偿。
(二)若摔伤是受伤合伙人自身重大过错导致,受伤者需承担主要责任。
(三)若因第三人侵权致使合伙人受伤,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四)责任承担可先由合伙人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定责任分担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规定,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2026-02-04 04:36: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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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伙做事有人摔伤,通常全体合伙人分担责任。合伙经营由大家共同决策,各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权。其他合伙人作为受益人,给予伤者补偿,既公平也体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2.若伤者自身有重大过错,可能要担主要责任;若因第三人侵权受伤,由第三人担责。
3.责任承担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定分担比例。

2026-02-04 03:08: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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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合伙做事一人摔伤,一般全体合伙人分担责任;若因自身重大过错摔伤,受伤者可能担主责;若因第三人侵权,由第三人担责。责任承担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
法律解析:
个人合伙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权利。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受伤,其他合伙人作为经营受益人,给予伤者适当补偿符合公平原则和合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特征。若受伤是自身重大过错导致,其自身要承担主要责任;若因第三人侵权,依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责任分担可先由合伙人协商,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比例。若您在合伙事务中遇到类似责任纠纷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6-02-04 01:36:43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商店是否应该承担责任首先应该确认顾客自己在商店摔伤是否是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界定商店是否承担责任的核心在于,其是否在合理限度范围内尽到对顾客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的义务。商店未在易产生危险的位置采取防护措施,应对顾客摔伤所造成的损害承担主要责任。若顾客作为一个具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外出消费过程中也负有必要的谨慎注意义务,以确保自身安全,对其自身受到损害亦承担相应的责任。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消费者进入超市,是以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为目的,是作为一名消费者进入超市的,超市作为一个经营百货零售的大卖场,符合“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的条件,商店应当负有保证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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