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结婚专题 > 注册商商标质押登记办法

注册商商标质押登记办法

注册商标质押登记办法:
1、商标没有被限制转让。
2、商标是否已经质押过,已经质押的商标在其剩余价值不足的情况下是不能再次质押的,如果剩余价值足以再次质押,那么也需要在先质押的质权人优先受偿商标价值。
3、对同一注册人在与质押商标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一并办理质押登记。
最新修订:2024-02-2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