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被冒用者
在发现信用卡被冒用后,应立即向银行挂失信用卡,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同时,收集好相关证据,如消费记录、银行账单等,以便后续维权。可以先与冒用者协商,要求其返还冒用款项并赔偿损失。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对于冒用者
应认识到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是违法的,要及时停止该行为,并主动与被冒用者协商解决赔偿问题。若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应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争取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