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强制执行阶段,原告拒和解是其合法权利,法院会尊重原告意愿,继续按照法定程序推进强制执行程序。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 法院采取执行措施:法院会依据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以实现申请人的债权。
- 对被执行人的强制措施:若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可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可能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
- 持续监控财产状况:即使被执行人目前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会持续关注其财产状况。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线索,会及时采取执行措施。若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时,申请执行人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此外,被执行人若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可依据《民事诉讼法》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若对裁定不服,还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也可向法院说明自身履行义务的实际困难,请求法院协助与原告沟通,尝试促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