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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中止的操作程序


第一、依据有关规定,离婚后又再婚,需要将先前发放的离婚证拿回去,如果离婚证不小心弄丢了或者遭到损坏,则不给予补发。

第二、需要本人持户籍证明以及《婚姻状况证明》到原来的婚姻登记处再次提出申请,当登记机关核查其档案,证实当事人曾办理过相关婚姻登记,再将该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后,即可为当事人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第三、该证明书与《离婚证》具有同样的效力,凭此证明也可办理离婚手续

最新修订: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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