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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后取保候审归谁办



    批捕后取保候审归公安机关办理,被公安执行逮捕后,案件还没有移交到检察院,这个阶段属于侦查阶段,案件仍然由公安局管辖申请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应当交给公安局办案人员



    《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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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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