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电话恐吓,是
违法的。打恐吓电话、发恐吓短信,情节较轻的,不涉及
犯罪,但也违反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受
治安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
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它方法威胁别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
侮辱别人或者
捏造事实诽谤别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
刑事追究或者受到
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
证人及其
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别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
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