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立案专题 > 一般如何认定动植物检疫失职案的立案追诉标准

一般如何认定动植物检疫失职案的立案追诉标准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依法进出口的依动植物不能进口或者出口,导致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据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
2.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导致重大疫情发生、传播或者流行的;
3.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导致疫情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者残疾的;

最新修订:2024-02-2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