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顾名思义,事实婚姻就是指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婚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法律目前并不承认事实婚姻。
1994年民政部发布了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自此以后,未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其并不属于婚姻关系,而是属于同居关系,所引发的纠纷按照同居关系进行处理。而在此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一起的,只要其在1994年2月1日前,满足男、女双方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如年龄达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得结婚的疾病、非不能结婚的近亲属等条件,且具有结婚共同生活的合意(举办婚礼、酒席、互相以夫妻名义对外相称、签署文件等),认定其属于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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