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证明老人是在
胁迫下
立遗嘱,需收集以下几类
证据。其一,寻觅
证人,要是有亲眼目睹胁迫过程的人,其所说的话能有力地予以证明;其二,察看
遗嘱形成的环境,倘若存在明显的胁迫迹象,像威胁的话语、
暴力行为留下的痕迹等;其三,剖析老人立遗嘱前后的行为以及心理状态,要是前后有显著的反常表现,可能与胁迫存在关联;其四,调查
遗嘱执行人或者相关参与人的情况,看他们是否有实施胁迫行为的动机。倘若有上述相关证据相互佐证,便可初步证明老人是在胁迫下立的遗嘱。不过,具体的情形需要结合实际的证据以及法律规定来进行综合的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