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位
继承人依法律规定的次序排列。第一顺序继承人含配偶、子女、父母。子女涵盖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应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关照。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若不尽扶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应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