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女婿和儿媳妇本身是没有
法定继承权的。
在法定继承范畴里,第一顺序
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涵盖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女婿与公婆、儿媳妇与岳父母并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直接亲属关系,所以不具备法定
继承权。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像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或者丧偶的儿媳妇对公婆,倘若他们尽到了主要的
赡养义务,那么就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享有继承权。这就需要有充足的
证据来证明他们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比如长期共同生活、承担主要生活费用等。
总之,一般情形下女婿和儿媳妇没有继承权,特殊情况则需要具体地进行分析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