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是可以第三次起诉的。在咱们国家,法律没有对离婚诉讼的起诉次数设限,只要满足法定的起诉条件,当事人就有权利提起离婚诉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得符合这些条件:原告得是和这个案子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要有明确的被告;得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案件得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并且要由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通常来说,要是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过了六个月,原告就可以再次起诉。要是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还是判决不准离,当事人依然能提起第三次离婚诉讼。
到了第三次起诉时,法院会全面考虑夫妻感情是不是真的已经破裂。要是有证据能证明存在重婚或者和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还屡教不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法定情形,而且法院调解也没用,那就应当准予离婚。不过呢,具体的案件还得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庭审的情况来作出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