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职务侵占辩护专题 > 挪用资金给给他人使用包括单位吗

挪用资金给给他人使用包括单位吗

挪用资金罪中的“他人”一般不涵盖单位。
该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凭借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供个人使用或借给他人,当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三个月但数额较大并用于营利活动,抑或用于非法活动时构成犯罪
此处的“他人”通常指的是个人,而非单位自身。
若为单位间的资金往来等行为,或许会牵涉其他法律事宜,不过并不属于挪用资金罪的范畴。
但具体情形需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案件状况来判定。
最新修订:2024-11-2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