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罪和强制侮辱罪的核心区别在于行为方式和侵犯法益。侮辱罪(刑法第246条)通常以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为目的,比如当众辱骂、张贴大字报,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且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强制侮辱罪(刑法第237条)则更侧重暴力、胁迫等手段强制侮辱妇女,直接侵犯性羞耻心和人身权利,比如强行扒衣、猥亵举动,属公诉案件,不要求“情节严重”。实践中,如果行为同时涉及侮辱和强制,比如当众脱他人衣服,通常以强制侮辱罪论处。遇到这类情况,建议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录音、录像、证人证言)并报警,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若属单纯侮辱且情节严重,可向法院提起自诉。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