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对
认定书存在异议,可在三天内申请复核。
复核申请需向作出该认定书的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交,同时提交书面复核申请、事故
当事人身份证明以及交通事故
证据材料等。
复核申请要明确指出认定书存在的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及其依据。
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对复核申请进行审查,在必要时可向有关单位、人员调查情况并听取当事人意见。
经审查,若认为原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会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若认为原认定书
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且调查程序合法,复核结论为维持原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