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指
国家工作人员凭借职务之便,把公款挪作私用。
要么用于非法活动,要么挪用
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要么挪用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
认定挪用公款的人要从这些方面考量:其一,主体得是国家工作人员,像在国家机关办公的、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中工作的人员等;其二,要有
利用职务便利的举动,也就是利用主管、管理、经营、经手
公共财物的权力和便利条件;其三,要有实际挪用公款的行为,把公款挪作其他用途,比如用于个人消费、非法活动或者营利活动等;其四,要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或时间标准,通常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即 1 万元到 3 万元以上,并且超过三个月未还等。
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认定,具体情形得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
证据来判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