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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怎么认定

故意对他人财物进行损坏的认定包含以下方面:其一,主观层面必须具备故意性,也就是清楚知晓自身行为会致使他人财物受损,却依然积极实施该行为。
其二,客观行为体现为对他人财物进行破坏、损毁等,导致财物的价值或者使用功能有所降低。
比如,特意砸坏他人汽车的车窗,或者划破他人的衣物等。
倘若只是因为过失而让他人财物受损,那么就不满足此罪的构成条件。
在进行认定的时候,需要考量财物的价值,通常要达到一定的数额(不同地区的标准有所差异,一般是 5000 元到 1 万元及以上)才会构成犯罪
要是没有达到数额标准,就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实施处罚
总之,对于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主观故意、客观行为以及财物价值等这些因素。
最新修订: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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