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素如下:主体为特殊主体,指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主观方面呈现为故意,其目的是将本单位资金挪作私用。
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资金的
使用权。
客观方面表现为借助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供个人使用或者
借给他人,需满足
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三个月但数额较大并用于营利活动,又或者用于非法活动等行为。
比如,公司的会计
利用职务便利,把公司资金挪去个人炒股,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这种情况就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要注意,不同情形的
定罪标准可能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