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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素如下:主体为特殊主体,指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主观方面呈现为故意,其目的是将本单位资金挪作私用。
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权
客观方面表现为借助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供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需满足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三个月但数额较大并用于营利活动,又或者用于非法活动等行为。
比如,公司的会计利用职务便利,把公司资金挪去个人炒股,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这种情况就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要注意,不同情形的定罪标准可能不一样。
最新修订:202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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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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