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女儿具备
继承父母宅基地的权利。
依照我国法律,子女是
父母遗产的
法定继承人之一。
宅基地归农村集体所有,农户仅享有
使用权,并非所有权。
父母离世后,子女能够依法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等地上附着物。
不过,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单独被继承,必须在符合相关规定与条件的情况下,经由一定程序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要是女儿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符合当地宅基地分配政策,一般可以继承并使用该宅基地。
倘若女儿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在继承后可能无法直接办理
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