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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民间借贷关系的成立和终止

民间借贷关系的成立需具备两个条件:其一,双方达成借款的合意,也就是有借款的意思表达;其二,出借人交付借款。
像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或者借条,把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明确下来,这就体现了借款合意;出借人通过转账、现金交付等方式把借款实际给到借款人,就满足了成立的要件。
民间借贷关系的终止一般有以下这些情形:借款期限到了,借款人按照约定把借款本息还清,借贷关系就终止了;双方协商一致后提前终止借款关系,并且办理了相关手续;借款人死亡或者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没有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借贷关系也会终止等。
在实际中,具体的情况得依据实际的证据和法律规定来认定。
最新修订:202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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