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
借贷关系的认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首先,得有借款的合意,也就是双方要达成借款的意思表示,像
借款合同、
借条这类书面凭证要是有,要是没有书面凭证,就需要通过
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款意愿的
证据来确定。其次,要有借款的实际交付行为,得把借款实际交给
借款人,这可以通过银行转账记录、现金交付时有
见证人的情况等来证明。要是只有借款合意但没有实际交付借款,通常是不能认定为事实借贷关系的。并且,在认定的过程中要把其他可能的
法律关系排除掉,比如赠与等。总之,要综合多方面的证据来确定事实借贷关系是否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