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财产保全的收费标准如下:若财产数额不超 1000 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每件交 30 元;超过 1000 元至 10 万的部分,按 1%交纳;超过 10 万的部分,按 0.5%交纳。不过,
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所交费用最多不超 5000 元。例如,申请
保全财产价值为 50 万时,1000 元部分收 30 元,1000 元到 10 万部分(99000 元)按 1%收 990 元,10 万到 50 万部分(400000 元)按 0.5%收 2000 元,总计 30 + 990 + 2000 = 3020 元。财产保全收费的目的是保障
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同时也要考虑申请人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