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在生活中很常见,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产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开销所负的债务,都算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夫妻一方去世,生存的一方得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能要求这一方偿还全部夫妻共同债务,毕竟共同债务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责任,不会因一方去世就没了。比如夫妻一起贷款买了房,这是共同债务,要是一方去世了,另一方不能用对方去世为借口,拒绝偿还剩余贷款,仍要接着还钱。
不过,要是生存一方还清了全部债务,在分割遗产时,对于超过自己该承担份额的部分,其有权向去世一方的继承人追偿。继承人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这些债务。要是继承人放弃继承,就不用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