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在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欠下的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
债务,并非
夫妻共同债务,需由
债务人自己承担。然而,倘若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而产生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
判断此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重点在于其用途以及是否得到夫妻双方的共同认可。若丈夫对该债务并不知情,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便可向
债权人阐明实情,拒绝承担该债务。若债权人提
起诉讼,丈夫可以提供相关
证据,证明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