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中的“他人”一般指的是非本单位的人员。通常要同时符合这些条件:其一,与挪用资金的
行为人有一定的经济往来或者业务关系;其二,对被挪用的资金没有合法的支配权或处分权;其三,因为行为人的挪用,资金脱离了本单位的正常控制范围,使得单位资金出现损失或者面临损失的风险。比如,公司员工把公司的资金
借给和自己有业务往来的外部个体经营者,并且该经营者没有合法的理由使用资金,还有可能导致公司资金受损,这种情况就可能属于挪用资金罪中的“他人”情形。要是对具体的情况有疑问,就可以进一步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