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若
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处于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就应分别认定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所规定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通常来讲,当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时(不同地区的标准或许会有差别),便达到了
刑事立案的标准。然而,要是出现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等情况,不管盗窃财物的价值是多少,都应该进行
立案追诉。这是由于这些行为具备特殊的社会危害性,即便单次盗窃的数额未达到上述标准,刑法也将其视为对
财产权利的严重侵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