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坏他人价值达 5000 元及以上物品,可能构成
故意毁坏财物罪,需承担
刑事处罚,并非仅
拘留那么简单。
若未达 5000 元,但有多次故意毁坏财物或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财物等情形,也可能
涉嫌犯罪。
若故意损坏他人物品价值未达
刑事立案标准,通常按
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此时,依据行为情节轻重,可能被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可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 10 日以上 15 日以下拘留,可并处 1000 元以下罚款。
具体
处罚尺度由公安机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如财物价值、损坏手段、有无
赔偿谅解等因素综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