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里同时约定仲裁和诉讼,这种情况属于仲裁协议无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要是当事人约定,争议既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能向法院起诉,那这个仲裁协议就是无效的。不过也有例外,要是一方去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没提出异议,那就另当别论了。
仲裁协议无效时,当事人就没办法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了,得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这时候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确定管辖法院。通常,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要是合同里约定了管辖法院,而且这个约定符合法律规定,那就按约定来。
要是一方已经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没对仲裁协议效力提出异议,仲裁机构就能接着审理,然后作出裁决。之后,另一方再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要求撤销仲裁裁决或者提出不予执行抗辩,法院是不会支持的。所以大家在签合同的时候,对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得多留意,避免出现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