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
债务人不愿进行结算,便有可能对
债权人主张自身权益造成影响。
首先,需查看你们之间是否存在关于结算的合同约定,就像在
借款合同或是
买卖合同里对结算方式、时间等所做的规定那样。
要是有约定,债务人不履行那便属于
违约行为。
在此情形下,债权人可先试着发送书面的结算通知函,清晰地要求债务人在特定期限内进行结算,同时要保留好相关的送达
证据。
倘若债务人依旧拒绝,债权人能够依据现有的证据,诸如交易凭证、往来函件等
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
诉讼进程中,法院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相关的账目资料,用以进行结算审查,以此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