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时若联系不上被告本人,通常仍会安排开庭。
在此情形下,法院能够运用公告送达的办法来送达
传票等
诉讼文书。
公告送达属于法定的送达方式,从发出公告开始,历经一定期限(譬如 60 日)后,便视作已送达。
开庭之际,倘若被告依旧未到庭参与诉讼,法院可作出
缺席判决。
然而,要是原告经传票
传唤,却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便中途退庭,那么可按
撤诉处理;若被告提出反诉,同样可进行缺席判决。
值得留意的是,不同类型的案件在具体的程序方面或许会有一定差别,具体需依照相关的
民事诉讼法等法律
法规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