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察院在判定是否批捕时,有一套相关的审查标准。从证据方面来看,如果现有的证据没办法证明犯罪嫌疑人做了犯罪的事,或者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证据不够,没达到能证明有犯罪事实的程度,那检察院就会决定不批捕。一般来说,要证明有犯罪事实,得有证据表明发生了犯罪事件,有证据显示是犯罪嫌疑人干的,而且这些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还得是经过查证没问题的。
2、在刑罚条件上,根据现有的证据和实际情况,就算犯罪嫌疑人确实实施了犯罪行为,但要是他可能面临的刑罚是拘役、管制,或者是单独适用附加刑,又或者有可能被免予刑事处罚,那就说明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办法就足以防止出现社会危险,也就不用逮捕了。
3、关于社会危险性的考量,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比较轻,也没有其他重大的犯罪嫌疑,那就得综合判断他们是否存在社会危险性。要是不存在实施新的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等可能带来社会危险的情况,检察院同样会决定不予批捕。像犯罪嫌疑人真心悔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还得到了谅解,并且平时表现不错、人身危险性比较小等情况,就属于这种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