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官司的
管辖权通常依据以下原则来确定:一般是由被告的住所地或者合同的履行地的法院来
管辖。要是被告的住所地很明确,那就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来管辖。倘若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就按照约定来;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就以接收货币一方的所在地作为
合同履行地,也就是
出借人的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由该地的法院来管辖。比如,A地的出借人给B地的
借款人借款,要是没有约定履行地,A地的法院就有管辖权。在特殊情况下,要是双方
当事人对管辖权有书面协议并且符合法律规定,就按照协议来;法律另有规定的,就按照规定执行。总之,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综合判断借贷官司的管辖权到底归属于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