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案后开庭原告通常要到庭,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会按撤诉处理。
(二)原告有正当理由无法出庭,如突发重大疾病、遭遇不可抗力等,可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
(三)原告能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需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四)离婚案件中,除本人不能表达意思外,原告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要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六十六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