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团伙成员,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良好的认罪态度可能会在量刑时得到考虑。
(二)若有成员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应及时向司法机关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争取从轻处罚。
(三)从犯要明确自己在团伙犯罪中所起的次要或辅助作用,向司法机关清晰阐述,以获得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