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中
财产损失数额的认定是有一定条件的。
其一,损失数额得依据客观的市场价值来评估。
对于被损毁的财物,要依据案发时当地市场的正常价格来计算其价值,倘若财物有折旧等情形,也得合理加以考虑。
其二,损失必须是由寻衅滋事行为直接引发的。
要是存在其他介入因素致使财产受损,就得谨慎分辨因果关系,只有与寻衅滋事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财产损失才应算入数额当中。
其三,财物价值的计算要有合法的依据,比如要有正规的发票、价格评估报告等作为支撑。
当损失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各地因经济发展情况不同而有不同规定)时,可能会对寻衅滋事罪的
量刑情节等相关法律适用情况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