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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和坦白能否同时认定

在司法实践里,自首和坦白有可能被同时认定。
自首就是犯罪之后自动前往投案,并且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
坦白则是犯罪分子在被动归案后,如实说出自己的罪行。
它们之间既有一定差别,又有联系。
要是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从而构成自首的情况下,又把司法机关还没掌握的其他同种罪行给补充供述了,那么对于这部分补充供述的同种罪行,就可以认定为坦白。
然而,在量刑的时候,尽管自首和坦白都属于能从宽处罚的情节,但它们各自的从宽幅度是不一样的。
一般来说,自首的从宽幅度会相对更大一些。
最新修订: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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